深圳市中科为上市顾问有限公司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深圳市高新企业认定 , 政府资助
知错能改高新不难
发布时间:2018-06-28

知错能改高新不难

有的企业一经申请便通过了审查认定,有的企业则百般争取仍折戟于认定路上。高新认定,真可谓几家欢喜几家忧。经研究发现,很多没有通过高新认定的企业,都在基本条件上存在不同程度的“硬伤”。

 

关键指标未达标是主因

 

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认定制,即只有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审查认定的企业,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才能享受国家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等待遇。据公开资料显示,每年都有部分申请企业没有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也有部分企业被认定机构撤销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原因何在?

 

根据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以及审查认定3个程序,同时满足8个认定条件的企业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这8个条件中,从事研发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研究开发费用占比(与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不低于5%、4%和3%,)、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是审核的重点和“硬杠杠”,一些企业就是因为未过此三关,折戟于认定的路上。

 

同时,由于部分企业对指标的内涵掌握不够,导致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情况屡有发生。

 

“自我评价”不能走过场

 

根据规定,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要开展自我评价,符合条件才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企无忧在调研中发现,一些不具备高新资格的上市公司中,除了个别企业存在侥幸心理硬“闯关”外,大部分企业是没有掌握好认定条件。

 

一方面,研发费用归集要准确,确保占比达标。在为通过认证的企业中,有部分企业因企业各部门之间沟通不畅,财务部门对项目的开发进程、研发材料领用状况以及研发过程具体开支情况等掌握不够,导致研发费用和支出核算失误。同时,在实践中,由于企业的研发与生产是同步的,部分机器设备及人员也是共用的,技术研究开发费支出与企业日常费用支出、生产成本等票据、项目相同,项目费用与非项目费用混淆导致研发费用的归集出现偏差。

 

另一方面,要准确掌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占比计算口径。根据规定,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这个条件中的“同期总收入”很多企业没有掌握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总收入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收入包括9项,不仅包括正常经营收入,还包括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利息收入(会计上财务费用的贷方金额)等。因此,《企业所得税法》中收入的范围远大于企业会计上收入的范围,收入总额越大,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会越小。

 

同时,企业在申请认定的自我评价中要准确计算科技人员占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比值,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0%。

 

201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我们再接再厉,企无忧会是你申报路上的指引者,帮助你企业高新认定一次过。怎么联系我们?登陆www.zkw,企无忧在这等你。


展开全文